子宮肌瘤介入治療栓塞劑的選擇

       對子宮肌瘤動脈栓塞治療在選擇栓塞劑的問題上存在著較多的爭議,採用的術式不同選用的栓塞劑範圍亦有所不同。行UAE時選擇的範圍較寬如:中效栓塞劑——明膠海綿顆粒,永久性栓塞劑一PVA微粒、KMG、真絲線段、白芨微粒、碘油乳劑等。行IIAE時以中效栓塞劑一新鮮明膠海綿顆粒為好。某些可消滅血管床的極細材料如GF粉及液性材料如酒精等,對腎腫瘤的術前栓塞極為有效,但對髂內動脈栓塞卻是不適宜或禁忌的。 

        在行子宮動脈或子宮動脈上行支的栓塞中,栓塞劑的選擇應根據被栓塞血管的直徑及希望血管閉塞的時間,同時要考慮其既往治療史、本次治療的目的、臨床療效及可能出現的併發症。目前在國外,PVA顆粒最常用,且為首選。根據栓塞劑的特性選擇:

       
(1)PVA顆粒:PVA不能將血管內腔完全佔據,血管內PVA使血小板聚集和血栓形成,致動脈閉塞,最終致肌瘤內間質水腫、缺血性壞死和玻璃樣變。肌瘤旁的子宮內膜仍能存活,但有水腫和慢性炎症。PVA可使肌瘤毛細血管網更長久的閉塞,因此能提供更好的療效;但是將增加末端組織(器官)梗塞的危險性,由其可能引起的嚴重併發症如卵巢早衰等,但臨床上極少見。使用較大顆粒(500um以上)PVA可減輕栓塞後症狀。PVA在透視下不顯影。使用時,需將其與造影劑混合。由於有相互聚集成簇的傾向,使得它的有效體積較單一顆粒時增大,導致栓塞過程中出現靶器官血管主幹提前閉塞而影響治療效果,這是其不足。因此,在使用時必須對其加以稀釋,推注速度要慢,使其盡可能地到達血管的遠端。

       (2)
明膠海綿:在臨床應用中,作為栓塞劑的明膠海綿有兩種;一種為明膠海綿粉,在術前將明膠海綿磨成粉末狀,然後高溫消毒,;另一種為新鮮明膠海綿顆粒,直徑為l3mm。明膠海綿粉屬非永久性栓塞劑,進入血管以後,引起急性、累及血管壁全層的壞死性動脈炎。使用後6天,見急性炎症反應和外體反應,伴巨細胞出現,上述反應引起血栓形成。血栓的殘餘物可存在數月。栓塞後721天,明膠海綿吸收;30天,細胞反應減小;45天,血管中未見明膠海綿或血栓。由於直徑較小,使用後也會增加末端組織(器官)梗塞的危險性。明膠海綿栓塞後持久的血管閉塞可能與其用量有關,如果用其密實填塞血管內腔,血管閉塞將是持久的。栓塞引起的感染已有報導。原因是明膠海綿含有大量氣泡,有利於需氧菌的生長和繁殖。雖然明膠海綿具有最小的組織反應性和較好的療效,但還需要大量具有確切隨訪結果的研究以進一步確定它的臨床功效。